卢凤海,男,1993年3月生,政治面貌:群众,学历:本科。
教育背景:2013年9月-2017年7月,南京大学图书馆学专业,获管理学学士学位,英语等级:CET-6。
执业过程中曾经办理过的典型案件或者办案经验等。
办案总结::民事诉讼中证据优势有利于实现诉讼目的,当事人在日常经营交易中要重视证据的保存及补强。如蒋*、贵州**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【案号:(2021)黔01民终7111号】。本案焦点:出卖人与买受人持有的合同涉及价款部分未加盖骑缝章,双方各自主张的价款相差悬殊,如何认定证据效力?本案结合双方提交的其他证据进行佐证。首先,在一审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质证时,买受人未针对出卖人主张的分五期支付装修款提出异议。同时,结合二审中出卖人提交的与买受人同楼栋的其他业主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及《室内委托装修合同》看,购买与买受人相同楼栋的其他业主的装修款均为X余万元、分五期支付,而唯独买受人为一次性支付Y元,相差数额过大,显然不符合常理。出卖人还提交了《室内委托装修合同》及附件,还提供了交款核对单、其他业主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及《室内委托装修合同》予以佐证,而买受人除了《室内委托装修合同》外,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其合同的真实性,故对于买受人提供的《室内委托装修合同》,不予采信。